实习教学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9-07-22浏览次数:5

 
 

    实习教学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。通过现场观察、调查研究和实际操作,学生可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知识,从而进一步理解所学理论;能够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;同时了解国情,认识社会,建立市场经济观念,树立做普通劳动者的思想和合作意识,提高自身综合素质。

实习教学范围包括:课程实习、参观、调查、认识实习、专业实习、生产实习、毕业实习。实习教学环节种类多样,时间长短不一,涉及面广,对此教学环节必须规范管理,才能保证实习教学达到教学要求。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职责

教务处职责:

1.负责全校实习教学管理工作,贯彻落实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对实习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,制定、修订学校实习教学管理办法。

2.协调解决实习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抽查实习教学质量。

3.组织、交流实习教学工作经验,协助学院落实实习计划。

4.参与审核﹑建立各实习基地。

学院职责:

1.负责本学院实习教学的全面领导与组织工作。

2.根据教学计划,制定或修订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(内容包括:实习目的与任务、实施计划与方法、各阶段的时间安排、实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方式等)。

3.规划、建设各实习基地。

4.做好实习前、中、后的各项工作。

5.指派实习指导教师,审批实习指导书及相关材料。

6.进行实习教学改革,检查实习教学效果,保证实习教学质量。

7.总结、交流学院各专业实习教学经验。

8.按学校要求将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、实习指导书、实习总结、实习报告等有关材料在学院内存档。并将实习大纲、实习计划、实习指导书、实习总结等材料上报教务处备案。

二、实习方式

实习主要按两种方式(集中与分散)进行。

集中方式是:学生由实习指导教师带队,在指定的单位或区域进行实习。

分散方式是:学生分散到不同实习单位里,按照双方协议要求,接受所在单位指导教师的领导和安排进行实习,学院的教师起协调联络作用。

不管哪种实习,都必须保证实习要求与质量,保证实习效果(每周记为2学分)。

三、对指导教师的要求

1.实习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良好政治与业务素质、有较丰富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与经验、责任心强、有组织能力的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。实习管理采用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。

2.根据实习大纲制订实习计划,对实习过程的各项工作负责。

3.耐心指导,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,保证实习教学质量。

4.关心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实习生活,爱护学生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注意安全,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,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。

5.审阅学生的实习报告,对实习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和目标考核,评定成绩。

6.实习结束后,做好书面的实习总结,二周内报学院和实践教学科各一份。

四、对学生的要求

1.遵照实习教学指导书和教师的要求,服从教师和实习单位人员的管理,完成实习教学全过程。

2.通过参加产品生产过程,学习实际操作技能,掌握产品生产工艺。

3.在实习过程中,每天写实习日记,积累素材,实习结束,写出实习报告,参加实习考核。

4.实习过程中,自始至终既要深入实际勤于实践,又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,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。

5.通过实习,接触实际,了解社会,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和环保意识,学会做人,学会做事。

五、实习考核

实习考核依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,目标考核和过程考核相结合。

考核内容:一般根据学生技能操作、成果、实习日记、实习作业、实习报告及实习表现等进行考核;参加实习时间不足二分之一者,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
考核成绩按A、B、C、D、F五等级记分。

六、实习经费

实习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,专款专用,不得挪作它用。